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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瓦楞纸箱标准(六)

发表时间:2015/01/24 00:00:00  来源:会员提供  浏览次数:231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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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 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
  8.1 瓦楞纸箱的包装方式和要求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  8.2 瓦楞纸箱的运输和贮存应避免受到雨淋、曝晒、受潮和污染。仓储时,距地面高度大于150mm。
  附录A、B(略)
  附录C
  瓦楞纸箱抗压强度(参考件)

  C.2 强度系数K根据纸箱所装货物的贮存期和贮存条件决定:
    贮存期小于30天 K = 1.6
    贮存期30天~100天 K = 1.65
    贮存期100天以上 K = 2

附加说明:
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包装公司提出。
 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包装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谨、陶克敏、徐琦、郭连壁、张吼声、刘岩松。
  国家标准局1985-06-30发布  1986-10-01实施

  (全文完)